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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1号文-细则4 建造人才定制实验室科创实验室和联合立异体实施细则

时间:2023-02-11 23:22:28 来源:开云官方

  原标题:2021年南京1号文-细则4 建造人才定制实验室科创实验室和联合立异体实施细则

  第一条 依据《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开展阶段全面建造立异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告诉》(宁委 发〔2021〕1 号)第五项第 11 条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是指在企业树立,联合在宁高校, 树立本科生 3+“1”、研讨生 2+“1”的新式培育机制,由企业参加供给最终一学年的课程,满意培育职业紧缺人才的人才定制实验室。

  第三条 市科技局为人才定制实验室的推进部分,统筹确定挂牌、绩效点评等办理作业。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分担任辖区内人才定制实验室的详细事务教导与服务作业。

  1. 树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单位应为在宁注册的职业龙头骨干企业,主营事务在本市“4+4+1”主导工业范围内,且为南京市百强高新技能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职业百强、我国百强企业或世界五百强企业以及经确定的新式研制安排。原则上一家企业树立一个人才定制实验室。

  2. 联合树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在宁高校,应同企业签定协作培育协议,清晰相符专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讨生培育机制 ,遴派与主导工业(特别是本市五大工业地标和八大工业链) 相符专业的本科或硕士应届结业生,同企业一起供给最终一学年的学习与实践课程。

  3. 人才定制实验室应具有为培育的学生完成学业所需学习与实践的条件设备。

  第五条 人才定制实验室采纳申报挂牌制。由申报企业经过地点区(园区)科技主管部分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请求。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分对申报材料审阅,经往后予以挂牌。

  第六条 市科技局牵头对人才定制实验室实施年度动态查核办理。鼓舞树立人才定制实验室的企业优化培育环境和优先聘任所培育的应届结业生,对年度绩效查核点评优异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赏。

  第七条 对不能正常运营或接连两年绩效查核不合格的人才定制实验室将予以摘牌。被摘牌企业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八条 本细则所称的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高校、企业、新式研制安排、省工业技能研讨院联合树立,经市科技局确定的科创实验室。

  1. 由高校、企业、新式研制安排、省工业技能研讨院联合树立,以公益性、开放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制为主体,具有立异研制、创业实践、孵化服务等功能;

  2. 入驻目标为结业 5 年内的高校结业生及在校学生组成的立异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所属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

  3. 运营办理安排能够依托联合树立的高校、企业、新式研制安排、省工业技能研讨院,使用其现有的立异载体渠道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有清晰工业范畴和开展方向,由专业孵化服务团队运营办理,为学生立异与创业供给服务与教导;

  4. 具有较完善的根本服务设备,具有必定的可自主分配的服务场所,并供给免费作业条件,一起还应供给研讨开发、查验测验的公共技能服务渠道;

  5. 装备由校园教师、企业工程师和创业导师组成的教导团队,为立异创业团队供给教导,企业工程师应由企业一线技能主管人员担任;

  6. 与科创实验室签定服务协议的立异创业团队不少于3个,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 6 人;

  第十条 市科技局担任全市科创实验室的确定和绩效点评作业。经确定的科创实验室应按要求定时报送计算报表、作业总结,自觉承受市、区(园区)科技部分的教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科创实验室绩效点评由市科技局牵头安排,每年 1 次。要点点评每年新增的立异创业团队(项目)数、每年立异创业团队(项目)成功孵化结业数、立异创业大赛参赛及获奖状况、创业教育训练状况等。点评效果分为优异、合格、不合格,对绩效点评优异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赏。

  第十二条 各区(园区)应加强对辖区内科创实验室的日常服务,树立政府部分延伸服务机制和方法,整合各类资源, 对科创实验室给予支撑和服务。

  第十三条 联合立异体是指在我市高新园区内,环绕高新园区主导工业和全市八大工业链,由工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至少 3 家以上)一起参加,一起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不少于 1 家),面向市场组成的以技能攻关为中心的立异安排。

  第十四条 联合立异体应推进工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瓶颈问题协同立异;以进步要害中心技能攻关为要点,构建产、学、 研、用、金配套支撑机制,同享人才培育、增强专业技能订单服务才能,进口相关工业链,进一步增强自我“补链”、“长链”、“强链”才能。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担任全市联合立异体的绩效点评作业,每年 1 次;要点评价联合立异体年度研制才能、人才团队、协作效果、项目接受、技能服务、资金支撑等运转状况,以及对工业链开展相关奉献等。

  第十六条 依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评价优异的联合立异体最高 30 万元奖赏;鼓舞有条件的联合立异体积极参加揭榜制技能攻关、接受国家、省、市严重科技攻关项目。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 区市科技局 A233、A234 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 2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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