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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试验修建规划规范总则

时间:2023-03-17 19:40:20 来源:开云官方

  第1为使科学试验修建规划契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根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天然科学研讨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试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试验修建规划。其它类同的科学试验修建规划可参照履行。

  第3条科学试验修建规划有必要贯彻履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能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保证质量、节省能源和契合环境维护的要求。

  第4条科学试验修建规划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契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则。

  用于从事科学研讨和试验作业的修建,包含:试验用房、辅佐用房、公用设备等用房。

  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讨和试验作业的用房,包含:通用试验室、专用试验室和研讨作业室。

  为科学研讨和试验作业供给服务的用房,包含: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试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隶属加工厂、器件库等。

  为科学研讨和试验作业供给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含:采暖、通风、空气调理、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别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备的用房。

  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搅扰等)或以精细、大型、特别试验设备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试验室。

  用于科研试验人员从事理论研讨、预备试验资料、查阅文献、收拾试验数据、编写效果陈述等的用房。

  为保证试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规划准则,即,从当时和久远科学试验作业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动身,归纳考虑确认试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度、试验室修建设备及试验仪器设备的安置、修建结构选型、公用设备供给办法等。关于框架结构,一个规范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关于混合结构,一个规范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略的防振天渠道上。

  为保证试验人员在试验作业中遭到化学及生物损害时的安全,多在接近该类试验室的公共走道处设置带有主动或人控开关的喷淋设备,以备试验人员一旦被药品污染时,能及时进行喷淋救助。

  指排水体系排出的污(废)水中含某些有害物质时,在修建物内或邻近设置排出污水处理的构筑物,用物理、化学办法予以处理,以到达国家排放规范。

  科学试验修建应由试验用房、辅佐用房、公用设备用房等组成,其规划应合理安排各类用房,做到功用分区清晰、联络便利、互不搅扰;通用试验室、专用试验室及研讨作业室宜选用规范单元组合规划,其结构选型及荷载确认应使修建物具有运用的适应性;

  设置采暖及空气调理的科学试验修建,在满意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削减外窗面积,设置空气调理试验室外窗应具有杰出的密闭性及隔热性,且宜设不少于窗面积1/3的可敞开窗扇;

  由1/2个规范单元组成的试验室的门洞宽度不该小于1m,高度不该小于2.10m;

  由一个及以上规范单元组成的试验室的门洞宽度不该小于1.20m,高度不该小于2.10m。

  试验室的门扇应设观察窗;走道最小净宽不该小于表中最小规则;走道最小净宽(m)

  走道地上有高差时,当高差缺乏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斜度不宜大于1:8。

  ※科研试验人员常常通行的楼梯,其踏步宽度不该小于0.28m,高度不该大于0.17m。

  科学试验修建内应设卫生用具间,可独立设置或与厕所结合设置,其内应设拖布池及拖布吊挂设备和地漏。

  ※科学试验修建宜设更衣间,每人运用面积不宜小于0.60m2,且应设更衣柜及换鞋柜。

  ※通用试验室、学术活动室答应噪声级不宜大于55dB(A声级);研讨作业室、阅览室答应噪声级不该大于50dB(A声级)。

  ※发生噪声的公用设备等用房不宜与试验室、研讨作业室、学术活动室及阅览室贴邻,否则应采纳隔声及消声办法。

  发生振荡的公用设备等用房不宜与试验室、研讨作业室、学术活动室及阅览室贴邻,且宜设在底层或地下室内,其设备根底等应采纳隔振办法。

  ※通用试验室和研讨作业室的室内净高:当不设置空气调理时,不宜低于2.80m;设置空气调理时,不该低于2.40m。

  ※试验用房、走道的地上及楼梯面层,应坚实耐磨、防水防滑、不起尘、不积尘;墙面应光亮、无眩光、防潮、不起尘、不积尘;顶棚应光亮、无眩光、不起尘、不积尘;

  ※运用强酸、强碱的试验室地上应具有耐酸、碱腐蚀的功用;用水量较多的试验室地上应设地漏;

  通用试验室规范单元组合规划应满意运用要求,并与通风柜、试验台及试验仪器设备的安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安置紧密结合。

  通用试验室规范单元开间应由试验台宽度、安置办法及距离决议。试验台平行安置的规范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0m。

  通用试验室规范单元进深应由试验台长度、通风柜及试验仪器设备安置决议,且不宜小于6.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

  由1/2个规范单元组成的通用试验室,靠两边墙安置的边试验台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60m。当靠一侧墙改为安置通风柜或试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另一侧试验台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50m。

  由一个规范单元组成的通用试验室,靠两边墙安置的边试验台与房间中心安置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心试验台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60m。当靠侧墙或房间中心改为安置通风柜或试验仪器设备时,其与试验台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50m。岛式试验大驾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6.60m。

  按第4.2.4条和第4.2.5条规则安置的通用试验室,如,一侧墙或两边墙接近外墙部位开设通向其它空间的门时,其相应的净距应添加0.10m。

  由一个以上规范单元组成的通用试验室,试验台之间或试验台与试验仪器设备之间的净距应契合第4.2.4条、第4.2.5条和第4.2.6条的规则。当接连安置两台及以上岛式试验台时,其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m。

  岛式或半岛式中心试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安置。有必要与外窗平行安置时,其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30m。

  不宜贴靠有窗外墙安置边试验台,不该贴靠有窗外墙安置需求公用设备供给的边试验台。

  靠侧墙安置的边试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中心试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20m。当试验室设置向室内退进的门斗时,则试验大驾部与退进门斗的墙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1.20m。

  通用试验室宜由一个或一个以上规范单元组成。通用试验室宜会集靠修建物外墙安置。设置空气调理的通用试验室宜安置在北向。

  ①由规范单元组成的专用试验室,其开间和进深应按试验仪器设备尺度、设备及维护检修的要求确认。

  生物培育室由前室、预备间、生物培育间、器械消毒及清洗间组成。前室运用面积不该小于8m2,前室内应设家庭服和作业服分隔的更衣柜和换鞋柜。

  生物培育室应避免人流穿插感染。宜安置在修建物的尽端,不宜开设外窗。有外窗时,应做双层密闭窗及遮光百叶。

  生物培育室或生物培育区与非生物培育区之间,应设置实体砖墙。生物培育室各功用房间之间,宜选用密封的玻璃间隔墙分隔。玻璃间隔墙的骨架宜选用不易变形及耐清洗的资料制造。

  生物培育室与各功用房间玻璃间隔墙上的门,宜选用推拉门。生物培育室宜留有设置灭菌器的方位。

  天平室应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可兼作更衣换鞋间。天平室宜安置在北向,外窗宜做双层密闭窗并设窗布。

  天渠道台面和台座,应做隔振处理。天渠道沿墙安置时,应与墙脱开,台面宜选用平坦、光亮、有满意刚度的台板,并不得选用木制造业台。设在楼层上的天渠道基座,应设在靠墙及梁柱等刚度大的区域。

  高精度天平室除满意上述天平室的要求外,应安置在试验楼底层北向,天渠道基应设独立基座(不宜设在地下室楼板上面)。外窗应做双层密闭窗。

  高精度天平室其天平立基座的答应振荡限值,应按制造部分供给的数据选用,无资料时应契合现行的《机器动荷载效果下修建物承重结构的振荡核算和隔振规划规程》的规则。

  电子显微镜室应按所用设备的答应振荡速度和防磁要求,远离振荡源及磁场搅扰源安置,且宜安置在修建物的底层。

  电子显微镜室由电镜间、过渡间、预备间、切片间、涂膜间及暗室组成。过渡间面积不该小于6m2,且应设更衣柜及换鞋柜。电镜间不宜设外窗。电镜间的室内净高应按设备高度及检修要求确认。

  电镜基座应采纳隔振办法。与电镜配套运用的有振荡的辅佐设备及室内空气调理设备等,应设隔振设备。

  谱仪剖析室应远离振荡源安置,且宜安置在修建物的底层。有必要安置在楼层时,应采纳相应的隔振办法。

  谱仪剖析室由谱仪间、过渡间、样品制备间、化学处理间、暗室、数据处理间及作业间组成。过渡间面积不该小于6m2,且应设更衣柜及换鞋柜。

  本节规则适用于科研用第三类开放型放射作业单位及归于第二类放射医疗单位的乙、丙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和密封型放射源辐照试验室的修建规划。

  (1)开放型放射作业单位按其所运用放射性核素的等效年用量分为三类,即,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各类作业单位的等效年用量应契合现行的《放射卫生防护根本规范》的规则。

  (2)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按其所运用放射性核素的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分为三级,即,甲、乙和丙级。各级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契合现行的《辐射防护规则》的规则。

  (3)开放型放射作业单位按其所属类别,在其周围应划出防护监测区,防护监测区的规划应契合现行的《放射卫生防护根本规范》的规则。

  (4)第三类开放型放射作业单位及归于第二类的放射医疗单位,可设在市区内。

  (5)第三类开放型放射作业单位及归于第二类的放射医疗单位的乙、丙级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可设在一般修建物内,但应会集在同一层或一端,与非放射作业场所离隔。

  (6)安置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时,应根据污染状况,可将其分红若干区域:

  白区、绿区和红区的规范应契合现行的《开放型放射性物质试验室辐射防护规划规范》的规则。

  (7)乙级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各区的安置,应按白区、绿区、红区安置。丙级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应按白区绿区安置。乙级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白区与绿区之间应设卫生收支口。卫生收支口内应设家庭服衣柜、专用作业服衣柜和淋浴设备,并配以外表污染监测仪器。丙级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白区与绿区之间,应设换鞋、更衣、洗手和外表污染监测用的过渡间,过渡间面积不该小于6m2。

  卫生收支口的规划,应根据进入绿区的总人数确认,淋浴器按最大班人数每5~8人设一具。

  (8)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安置,白区与白区、绿区与绿区应相对会集,避免彼此穿插。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摆放,准则上以放射性活度的低、中、高顺次摆放。

  (9)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绿区应设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室内装饰规范不该低于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

  (10)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室内装饰力求简练,应避免积尘和积累放射性物质。各种管线宜暗敷,灯具宜选用嵌入式。地上、墙面、顶棚的阴角应做成半径不小于0.05m的半圆角。

  (11)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门、窗应便于清洗和去污。绿区应设密闭窗,少设敞开窗扇。

  (12)乙级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室内装饰资料应外表润滑,对放射性物质吸附性差,易于去污,并具有杰出的耐酸、碱腐蚀和耐辐照功用。宜选用聚氯乙烯塑料卷材整体式地上及踢脚板,其接缝应选用热焊,踢脚板高度不该低于0.25m。墙面和顶棚应涂以油漆。

  (13)丙级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或作业场所)的室内装饰规范可适当下降。可选用现制水磨石地上,但有必要打蜡,部分加塑料覆面并可选用油漆墙面及不起尘的涂料顶棚。

  (14)有关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工艺规划、通风规划、给排水规划、辐射屏蔽规划、辐射监测规划及放射性三废处理等应合现行的《开放型放射性物质试验室辐射防护规划规范》的规则。

  (1)有关密封型放射源辐照试验室的规划要求,可参照现行的《60Co辐照站的辐射安全防护规划规范》的规则履行。

  (2)密封型放射源辐照试验室可设于市区。试验室的辐照设备应采纳有用的屏蔽办法,并应使周围大众所受的照耀不超越现行的《辐射防护规则》的相应剂量当量限值。

  (3)密封型放射源辐照试验室的围护墙、顶棚和门、观察窗洞口等均应契合防护要求。有关60Co辐照站的辐射安全防护规划应契合现行的《60Co辐照站的辐射安全防护规划规范》的规则。

  (4)密封型放射源的储存室有必要契合防护要求,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储寄存射源容器的贮源坑应避免地下水进入,并应坚持枯燥。储存室应设有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等设备。

  学术交流展示厅的运用面积应按运用要求确认,该场所宜与公共交通空间连通,并应留有安置坐椅或沙发的空间。

  ※小型学术活动室的运用面积不宜小于40m2;中型学术活动室的运用面积不宜小于60m2。中、小型学术活动室每人运用面积:

  ※学术陈述厅的规划应按运用要求确认,并宜设讲台、书写板、幕布,并留有放置放映设备的空间,包容人数超越180人时,宜选用台阶式地上,台阶高度应按不遮挡视野的要求确认;宜设固定坐椅及记载台板,当坐椅自带记载台板时,排距不该小于0.95m;当设独立式记载台板时,排距不该小于1m;

  ※公用设备用房包含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排风机房、给排水及水处理用房、变配电室、电讯室、气体供给室等;

  ※管道空间分为管道井、管道走廊和管道技能层三种,其尺度及方位应按修建规范单元组合规划、公用设备体系规划、设备及维护检修的要求确认;

  ※修建物内管道不多时,宜选用管道井;会集式管道井应设检修门;涣散式管道井设检修门有困难时,应在管道阀门部位设检修口;

  ※修建物内管道多且设管道井无法满意要求时,应设管道走廊或管道技能层,并均应设检修门;

  ③通风柜内衬板及作业台面,按运用性质不同应具有相应的耐腐、耐火、耐高温及防水等功用,应选用盘式作业台面并应设杯式排水斗,通风柜外壳应具有耐腐、耐火及防水等功用;

  ④通风柜内的公用设备管线应暗敷,向柜内伸出的龙头配件应具有耐腐及耐火功用,各种公用设备的开闭阀、电源插座及开关等应设于通风柜外壳上或柜体以外易操作处;

  ⑦通风柜应贴邻或接近管道井或管道走廊安置,并应避开首要人流及首要收支口。不设置空气调理的试验室,通风柜应远离外窗安置;设置空气调理的试验室,通风柜应远离室内送风口安置,当两者对立时,应调整室内送风口的方位;

  ②试验台台面按运用性质不同应具有相应的耐磨、耐腐、耐火、耐高温、防水及易清洗等功用;

  ③各种公用设备管线及龙头、电源插座及开关等配件,宜与试验台体的公用设备支架或与试验台体接近的独立公用设备支架或管槽结合在一起。试验用水盆亦宜与试验台体结合在一起;

  ①通用试验室的内墙上宜设置嵌墙式或挂墙式物品柜(架)。物品柜(架)底距地上不该小于1.20m。

  ②物品柜(架)本身应具有满意的承载才能,并应与墙体结实衔接,物品柜(架)横隔板应上下方位可移动。

  ①科学试验修建规划有必要履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卫生、辐射防护、环境维护法规和规则。

  ④对约束人员进入的试验区或室应在其显着部位或门上设置正告设备或标志。对放射源的储存室除应设置正告设备或标志外,还应设有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等设备。

  科学试验修建的防火规划除有必要契合国家现行的修建规划防火规范外,尚应契合以下规则:

  ①凡进行对人体有害气体、蒸汽、气味、烟雾、蒸发物质等试验作业的试验室,应设置通风柜。

  ②含汞的试验室应设置特制的通风柜。该类试验室的地上、楼面、墙面、顶棚、试验台、门、窗等均应选用不开裂、不吸附、不渗漏的资料,并应设有集汞槽、沟、瓶等设备。地上、楼面应有不小于1%的斜度,地沟、地漏应具有搜集流失汞的功用,室内下部应设排风口。

  ③凡常常运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烧伤风险的试验室,在出口就近处宜设置应急喷淋器及应急眼睛冲洗器。

  ④有必要寄存少数日常运用的化学风险品的试验室,应设置24h继续通风的专用化学品储存柜或通风柜。

  ⑤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及处置应契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则。

  ①按现行有害微生物及病毒的4等分类(见附录A),防生物损害试验室相应分为生物安全4级试验室、生物安全3级试验室、生物安全2级试验室及生物安全1级试验室。

  4级试验室用于从事高度损害性微生物及病毒试验,宜规划成独立修建物。需与其它试验用房设置在同一修建物内时,有必要有清晰分区及阻隔。

  有必要为作业人员收支供给以下流程的房间:过渡间家庭服室淋浴间试验服室试验室。从过渡间至试验室应保持顺次递降20~30Pa的压差。

  3级试验室用于从事中度损害性微生物及病毒试验,可与其它科研用房安置在同一修建物内,但其与公共区或其它用房之间有必要设过渡间。

  试验室内有必要保持负压。从公共区或其它用房至试验室应保持顺次递降10~20Pa的压差,向室外排风有必要经特别过滤。

  2级试验室用于从事低度损害性微生物及病毒试验,试验室区内宜装备Ⅰ级或Ⅱ级生物安全柜及消毒锅。

  生物安全Ⅰ级试验室用于从事微度损害性微生物及病毒试验,其规划要求与生物安全2级试验室根本相同,但可不装备生物安全柜及消毒锅。

  ①采暖、通风、空气调理和制冷规划除应按现行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理规划规范》的规则履行外,尚应契合本规范的规则。

  ②防火、防烟和排烟规划除应按现行的《修建规划防火规范》、《高层民用修建规划防火规范》的规则履行外,尚应契合本规范的规则。

  ④采暖体系的散热器其散热量宜有调理的或许性,但安置在更衣间、淋浴间以及热媒有冻住风险场所的散热器在外。

  ⑤采暖体系应在每个环路回水干管结尾和每根立管上设带短管的阀门,立管的阀门和泄水用的带短管阀门不宜设备在地沟内。

  每个排风设备宜设独立的排风体系,同一个试验室内的一切排风设备宜合用一个排风体系。

  ④作业时间接连运用排风体系的试验室应设置送风体系,送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并应根据工艺要求对送风进行空气净化处理。关于采暖区域,冬天应对送风进行加热。送风气流不该损坏试验室排风设备的正常作业。间歇运用排风体系且排风量大于每小时两次换气的试验室,应设置有组织的天然进风。关于采暖区域,冬天应由修建物的采暖体系弥补加热进风的耗热量。

  ⑤排风体系的排风设备、风管、阀门、附件和风机等的原料应依体系所扫除的有害物的品种确认。

  当按防腐或其它要求有必要选用难焚烧资料或可焚烧资料制造风管时,只可在本试验室规划内敷设该种风管。当有必要穿越其它房间时,用难焚烧资料或可焚烧资料制造的经过式风管应沿其全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套管或防护结构。不得运用修建物的可焚烧和难焚烧结构直接作为风管侧壁。当扫除易于冷凝的气体时,不得运用修建结构作为风管侧壁。

  ⑥排风机宜设置在修建物(不含排风机房)之外,扫除有害气体的排风机不得设置在送风机室内。

  ⑦送排风机的进出口应设置长度为0.15~0.30m的用难焚烧资料或非焚烧资料制造的柔性接头,接头部分不得加刷涂料。

  ①累年最热月均匀温度高于或等于22℃区域的通用试验室,当运用天然通风不能满意卫生要求时,可设置机械通风体系。

  ②累年最热月均匀温度高于或等于28℃区域的通用试验室,宜设置空气调理体系。

  ③通用试验室的夏日空气调理室内核算参数为:温度26~28℃,相对湿度小于65%。

  ⑤需求设置空气调理的试验室应会集安置。室内温湿度基数、运用班次和消声要求等附近的试验室宜相邻安置。

  ⑥在不影响科学试验作业的条件下,宜采纳部分工艺办法或部分区域的空气调理代替全室性的空气调理。

  ⑧按规范单元组合规划的通用试验室,其空气调理体系也应按规范单元组合规划。

  ⑩当科学试验作业需求空气调理体系长时间接连作业时,空气调理体系宜设置备用设备。

  ①本章规则适用于压力不大于0.8MPa的氢气、氧气、氮气、煤气、压缩空气和真空等试验室内气体管道规划。

  ②气体管道规划除应按现行的《乡镇燃气规划规范》、《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氧气站规划规范》、《氢气运用安全技能规程》等的规则履行外,尚应契合本规范的规则。

  ③氢气、氧气和煤气管道以及引进试验室的各种气体管道支管宜明敷。当管道井、管道技能层内敷设有氢气、氧气和煤气管道时,应有换气次数为每小时1~3次的通风办法。

  ⑤穿过试验室墙体或楼板的气体管道应敷在预埋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该有焊缝。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选用非焚烧资料紧密封堵。

  ⑥氢气、氧气管道的结尾和最高点宜设放空管。放空管应高出层顶2m以上,并应设在防雷维护区内。氢气管道上还应设取样口和吹扫口。放空管、取样口和吹扫口的方位应能满意管道内气体吹扫置换的要求。

  ⑦氢气、氧气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设备。有接地要求的气体管道其接地和跨接办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则履行。

  运送枯燥气体的管道宜水平设备,运送湿润气体的管道应有不小于0.3%的斜度,坡向冷凝液体搜集器。

  氧气管道与其它气体管道可同架敷设,其距离不得小于0.25m,氧气管道应处于除氢气管道外的其它气体管道之上。

  氢气管道与其它可燃气体管道平行敷设时,其距离不该小于0.50m;穿插敷设时,其距离不该小于0.25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坐落上方。

  ①气体管道宜选用无缝钢管。气体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的气体管道宜选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缝钢管。

  ②管道与设备的衔接段宜选用金属管道。如为非金属软管,宜选用聚四氟乙烯管、聚氯乙烯管,不得选用乳胶管。

  ③阀门和附件的原料:对氢气和煤气管道不得选用铜质资料,其它气体管道可选用铜、碳钢和可锻铸铁等资料。氢气和氧气管道所用的附件和外表有必要是该介质的专用产品,不得代用。

  ④阀门与氧气触摸部分应选用非焚烧资料。其密封圈应选用有色金属、不锈钢及聚四氟乙烯等资料。填料应选用经除油处理的石墨石棉或聚四氟乙烯。

  ①气体管道的衔接应选用焊接或法兰衔接等方法。氢气管道不得用螺纹衔接。高纯气体管道应选用承插焊接。

  ②气体管道与设备、阀门及其他附件的衔接应选用法兰或螺纹衔接。螺纹接头的丝扣填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薄膜或一氧化铅、甘油调合填料。

  ③气瓶应放在主体修建物之外的气瓶寄存间。对日用气量不超越一瓶的气体,试验室内可放置一个该种气体的气瓶,但气瓶应有安全防护设备。

  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安置和敷设,规划流量和管道核算,管材、附件的挑选等,除应按现行的《修建给水排水规划规范》的规则履行外,尚应契合本规范的规则。

  试验室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应沿墙、柱、管道井、试验台夹腔、通风柜内衬板等部位安置。不得安置在遇水会敏捷分化、引起焚烧、爆破或损坏的物品旁,以及宝贵仪器设备的上方。

  给水体系挑选,应根据科研、出产、日子、消防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并结合室外给水体系等要素,经技能经济比较后确认。

  试验室化验龙头及其它卫生用具给水的额外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契合现行的《修建给水排水规划规范》的规则。

  凡进行强酸、强碱、剧毒液体的试验并有飞溅爆破或许的试验室,应就近设置应急喷淋设备。当应急眼睛冲洗器水头大于1m时,应采纳减压办法。

  下行上给式的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底层走道上方或地下室顶板下;上行下给式的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顶层管道技能层内或顶层走道上方。不结冻区域可敷设在屋顶上。

  无菌室和放射性同位素的操作间、去污室的水龙头,应选用脚踏开关、肘式开关或光电开关。

  无菌室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去污室等,应有热水供给。热水水量、水温、水压应按工艺要求确认。无菌室和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尚应配有热水淋浴设备。

  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如选用科研、日子和消防一致的给水体系时,污染区的用水有必要经过断流水箱。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清洁区内。

  排出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应与日子污水及其它废水废液分隔。关于较纯的溶剂废液或宝贵试剂,宜在技能经济比较后收回运用。

  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室的排水体系规划,应将长寿数和短寿数的核素废水分流。废水流向,应从清洁区至污染区。

  放射性核素排水管道的安置和敷设,管材、附件的挑选,尚应契合现行的《辐射防护规则》的规则。

  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水,均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契合国家排放规范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凡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水,应根据核素的半衰期长短,分为长寿数和短寿数两种放射性核素废水,并应别离进行处理。

  长寿数放射性核素,且放射性浓度又较高的废水,应将废水会集寄存,待到必定数量后,选用净化法处理。

  生物安全4级和生物安全3级试验室的污水,有必要进行消毒处理。经处理后,污水应契合现行的《医院污水排放规范》的规则。

  ①科学试验修建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根据重要性及中止供电在政治、经济、科学试验作业上所形成的丢失或影响程度按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体系规划规范》的规则履行。

  ②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意用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选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进办法(如,滤波、屏蔽、阻隔、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办法)。

  当选用备用电源主动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办法仍不能满意要求时;

  ④低压配电体系无特别要求时,应选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体系。体系接地型式宜为TN-S或TN-C-S。有特别要求时,应按试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认。

  ⑥在同一科学试验修建(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宜别离设置配电维护设备并有显着区别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维护设备供电时,应有杰出的阻隔。

  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别离独自敷设,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试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搅扰要求的操控回路答应同一管内敷设。

  ⑦试验室负荷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冲击性负荷、动摇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频起动的设备等,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独自馈线回路供电或由独自变压器供电。

  ⑧季节性运转的空气调理、采暖等负荷占较大比重时,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认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转。

  ⑨通用试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固定在试验台或接近试验台的固定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漏电维护电器。各试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维护开关。

  ⑩湿润、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火灾风险和爆破风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的防护功用的配电设备。

  ②科学试验修建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按最低照度与均匀照度之比确认,其数值不宜小于0.7。

  ③选用分区一般照明时,非试验区和走道的照度,不宜低于试验区照度的1/3~1/5。

  ④选用一般照明加部分照明时,一般照明不宜低于作业面总照度的1/3,宜不该低于50lx。

  ⑥试验室(除暗室外)不宜用裸灯。通用试验室宜选用敞开或带格栅直配光型灯具。敞开型灯具功率不宜低于0.7,带格栅型灯具功率不宜低于0.6,试验室灯具格栅、反射器不宜选用全镜面反射资料。

  ⑩湿润、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火灾风险和爆破风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功用的灯具。

  ①科学试验修建按具体要求,可设置试验室作业接地、供电电源作业接地、维护接地、试验室特别防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②试验室作业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按试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认。无特别要求时,不宜大于4Ω。供电电源作业接地及维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该大于4Ω。试验室特别防护接地电阻值按具体要求确认。防雷接地电阻值应契合现行的《修建防雷规划规范》的规则。

  ③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设备,无特别要求时,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Ω。如防雷接地需独自设置,应按现行的《修建防雷规划规范》的规则采纳避免反击办法。

  ④试验室的作业接地与接地设备宜单点衔接。运用性质不同的试验室共用一组接地设备时,宜别离引接地线与接地设备衔接。由接地设备引进室内的接地干线宜选用绝缘导线(电缆)穿钢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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