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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最高3000万元!深圳市科创委2019年国家和省计划项目配套、科学技术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兑现)项目正在受理

时间:2024-02-26 11:42:11 来源:开云官方

  原标题:支持最高3000万元!深圳市科创委2019年国家和省计划项目配套、科学技术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兑现)项目正在受理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智能装备和可穿戴设备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配套资金比例一般不超过1:1(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配套金额或配套比例要求的,在不超过当年配套资金总规模前提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安排配套。);同一项目在国家和省均立项的,只配套其中一个项目。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深圳分支机构的重点项目配套支持最高3000万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的配套支持最高1000万元;优先资助即将完成的立项项目。

  支持方式:单位申报、委托审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一)申请单位理应当是已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获国家和省, 经费实际到账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未予配套或配套不全的项目。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还没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最迟4月30日前上传审计报告)或经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七)国家和省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学技术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对申请材料来初审——委托审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学技术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统计局数据核对——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项目由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具体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科技服务,接收并兑现科学技术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入库(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本年度科学技术创新券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测试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且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科技服务资质:

  2.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的方法及制度,获国际云安全联盟CSA的C-STAR安全认证、ISCC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国际信息安全标准体系ISO27001认证等认证;

  市级以上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创新券兑现需提供在市技术转移中心备案的技术转移合同)

  检验测试认证机构(创新券兑现需提供样品流转单、检验检测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

  拥有市级以上认证或第三方认证资质的机构(创新券兑现需提供市级以上认证证书)

  拥有相应知识产权代理资质的机构(创新券兑现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市以上知识产权机构证明文件)

  拥有知识产权代理资质的机构(兑现需提供STN国际联机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等第三方检索机构出具检索报告)

  (三)申请单位理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少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四)申请单位需提供由国家或省市批准的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五)入库服务机构的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的服务内容以当年的服务机构申请指南为准。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经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单位财务报表,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市科学技术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委托审计——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审核——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科学技术创新委下达入库通知书。

  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科学技术创新券资助(科学技术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审批数量: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申请次数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一)申请人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或创客个人(购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不受企业类型限制,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中小微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申请人为创客个人的应通过创客空间或其它商事主体申请;

  (二)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有与科学技术研发活动相关的科技服务需求; 且科技服务需求在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内:

  (三)科学技术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对2017年已发放但尚未使用完仍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券,支持范围以2018年度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四)申请单位前次申领额度未使用完的不得再次申领科学技术创新券(余额小于2000的视为使用完);对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科学技术创新券不重复支持。

  (五)科学技术创新券持有单位与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提供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申请人网上申报——专家评审(委托审计)--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审核——社会公示——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发放科学技术创新券。

  1.申请单位是深圳市科学技术创新券已入库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科技服务合同、接收了创新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科技服务事项;

  2.科学技术创新券仅支持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审核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详见附件);

  3.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4.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1.未按要求提供兑现申请材料(如自筹资金财务凭证、服务证明材料等)的项目,不予兑现;

  3.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日期和科技服务项目完成日期不在资助期限,不予兑现;

  4.持券单位与服务机构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不予兑现;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科技服务项目实施有关财务证明复印件(自筹资金银行转账凭证和科技服务合同费的等额发票);

  (三)提供科技服务合同的复印件。服务合同需包含但不限以下条款:服务内容说明、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服务内容所对应的具体科研活动的关联性说明;未能足额兑现部分的处理方案;

  (四)提供科技服务过程证明文件(如派工单、样品流转单等)和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测试认证报告、审计报告、咨询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五)提供实施科技服务项目主要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或专家的简介、资质及在职证明;

  (六)提供科技服务执行期服务机构银行流水(非事业单位、非上市企业来提供);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九)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经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市科学技术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委托审计——市科学技术创新委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科学技术创新券兑现。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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